One Left, Two Come
上周末,雁君带朋友到适耕庄。原本晚上约了见面的,但由于下大雨,便取消计划。原本要还给她的书,只能继续收在橱里。
今天,看她的部落格,她...她竟然拍到了适耕庄有很漂亮云朵的稻田!!我每星期都在盼、等、看,都拍不到。才知道,原来中午两三点才会有那样的景色。每次,我都是等到傍晚五、六点才骑摩哆出去兜风,云朵们都收工了!!
可是,如果我妈知道我两、三点就出去拍照,不懂会不会骂我神经病。很多年前我四点多就去打球(是,需要晒太阳那种)也是被她骂。那时若她没骂,今天的我不懂是不是非洲人的肤色?
想说,可能下周末就可以尝试一下两三点出去拍。可是,心里又很想和妈妈一起去槟城(早上就必须启程)。

很久没有去了,而且这星期四阿蕉也从纽西兰回槟岛,阿枫也一早回到去了。本来是心大心小的,还跟人家说什么不好意思再十二月放太多假,但假还没请、老板未点头(他不会阻止的啦),我的心就好像飞到槟城去了,也不知不觉在心中list了一大堆要去的地方、做的事情。
等明晚妈从台湾回来后,肯定她愿意多等我一天,星期六才出发,那就可以确定了。我真的还有很多假好拿。不骗你。
似乎一直在syiok sendiri,虽然还没有什么东西完全被确定。忍不住在facebook那里说,阿枫也很快并很慷慨地回应了一句yeah! i miss u so much!
多久没有人跟我说这句话了!枫,谢谢你。
虽然我很多时候都很理智(对,是“很多时候”和“很理智”),也同时是个很容易被骗的人。就好像大学时期被人说,“原来一锅咸菜汤就可以骗到你”!是,我就是这样的人,看似很有性格,实质连一分钱都不如。

十月尾,枫从纽西兰回来之后,打电话给她,被问的第一句竟然是“最近有没有艳遇?”(我也被她吓到)...我才知道她那么看得起我。说实话,相较新的艳遇和旧的好朋友聚会,我肯定会选择后者:那种可以不太经营却依然茁壮成长、欢笑多过泪水的关系。
曾几何时,槟城是我最喜欢的地方。中学时期星期五最后一天上学,隔天我就去槟城了,直到开学无可避免的到来,我才很不愿意地离开。高中想到槟城念,失败了。学院时期,我终于成功。一呆,又是个三年。
在那里,认识了不少对我人生有着重大影响的人。之后,也在很多的其他地方和不少槟城人一拍即合。
我的皮肤问题,想必也是在槟城吃太多令人抗拒不了的美食而“中毒太深”,到今时今日都消不了。

这星期,我要快快把工作上的东西弄妥,那下星期,就可以安心地在槟城呆了。
今天写的东西好像和题目扯不上关系?是,没错。
其实,今天发现了某些不想再这里阐述太多的事实,结论是,原来一个走了,来的,竟然还不只一个。所以我想再次提醒自己说,好的人、事、物只会不断朝我而来,纵然一些发现,可能来得比较迟。
今天,看她的部落格,她...她竟然拍到了适耕庄有很漂亮云朵的稻田!!我每星期都在盼、等、看,都拍不到。才知道,原来中午两三点才会有那样的景色。每次,我都是等到傍晚五、六点才骑摩哆出去兜风,云朵们都收工了!!
可是,如果我妈知道我两、三点就出去拍照,不懂会不会骂我神经病。很多年前我四点多就去打球(是,需要晒太阳那种)也是被她骂。那时若她没骂,今天的我不懂是不是非洲人的肤色?
想说,可能下周末就可以尝试一下两三点出去拍。可是,心里又很想和妈妈一起去槟城(早上就必须启程)。
很久没有去了,而且这星期四阿蕉也从纽西兰回槟岛,阿枫也一早回到去了。本来是心大心小的,还跟人家说什么不好意思再十二月放太多假,但假还没请、老板未点头(他不会阻止的啦),我的心就好像飞到槟城去了,也不知不觉在心中list了一大堆要去的地方、做的事情。
等明晚妈从台湾回来后,肯定她愿意多等我一天,星期六才出发,那就可以确定了。我真的还有很多假好拿。不骗你。
似乎一直在syiok sendiri,虽然还没有什么东西完全被确定。忍不住在facebook那里说,阿枫也很快并很慷慨地回应了一句yeah! i miss u so much!
多久没有人跟我说这句话了!枫,谢谢你。
虽然我很多时候都很理智(对,是“很多时候”和“很理智”),也同时是个很容易被骗的人。就好像大学时期被人说,“原来一锅咸菜汤就可以骗到你”!是,我就是这样的人,看似很有性格,实质连一分钱都不如。
十月尾,枫从纽西兰回来之后,打电话给她,被问的第一句竟然是“最近有没有艳遇?”(我也被她吓到)...我才知道她那么看得起我。说实话,相较新的艳遇和旧的好朋友聚会,我肯定会选择后者:那种可以不太经营却依然茁壮成长、欢笑多过泪水的关系。
曾几何时,槟城是我最喜欢的地方。中学时期星期五最后一天上学,隔天我就去槟城了,直到开学无可避免的到来,我才很不愿意地离开。高中想到槟城念,失败了。学院时期,我终于成功。一呆,又是个三年。
在那里,认识了不少对我人生有着重大影响的人。之后,也在很多的其他地方和不少槟城人一拍即合。
我的皮肤问题,想必也是在槟城吃太多令人抗拒不了的美食而“中毒太深”,到今时今日都消不了。
这星期,我要快快把工作上的东西弄妥,那下星期,就可以安心地在槟城呆了。
今天写的东西好像和题目扯不上关系?是,没错。
其实,今天发现了某些不想再这里阐述太多的事实,结论是,原来一个走了,来的,竟然还不只一个。所以我想再次提醒自己说,好的人、事、物只会不断朝我而来,纵然一些发现,可能来得比较迟。
5 comments:
我也很想念槟城,虽然被甩时是大学时期的事,但到今时今日想起来,我还是怀念大学时求学的那段日子,还有和几个死党到处找好吃的和唱K的那段日子。把你和槟城串联起来,我第一件想起的事就是有一天你来我住的单位,送了一包Asam Laksa给我过后就走了。印象中你好象连进来坐坐都没有。你很够傻咧!
你的头!我记得那时是澳洲放假回来。我去找你,你已经是住大学外面的了,apartment名字叫什么忘了。是买了东西去给你吃的(应该是assam laksa),然后你好像说你不是很喜欢吃的。
什么没有坐?我在你房坐了蛮久呢。看到你的housemate你还跟人家说"这是我的朋友,在澳洲读master的"。我从来不知道我值得这么"高级"的形容呢。
这个女人,今天竟然说我傻。哈哈!
Well my processor is not good enough to decode all those characters .. Anyway, i like your photos post processing ...
hi handsome, my "post processing" only involved resizing and adding in watermark :) no other skills...
我记得的,那时我是住在大学外面了,那地方叫U-Heights。但是你的记忆比较好,经你一提我想起了我好像有告诉你我不是很喜欢吃Assam Laksa(不过不排斥啦)。不过我真的忘了你有进来我的房间坐坐。hehe, paiseh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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